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再冻结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9:01:28 中财网
原标题:天力锂能: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再冻结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6-067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完成过户并解除
质押、解除司法再冻结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瑞庆先生、李雯女士及李轩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1、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瑞庆先生所持公司900,000股股票已被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变卖。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手续。王瑞庆先生的持股比例由19.27%减少至18.51%,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的持股比例由39.48%减少至38.72%。其中,王瑞庆先生持股比例跨越19%整数倍刻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跨越39%整数倍刻度,即,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变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变卖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日10时起(延时的除外),在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变卖公司股东王瑞庆先生持有的900,000股公司股份。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司法变卖竞价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王瑞庆先生所持公司900,000股股票已于2026年10月11日完成竞拍。

二、司法变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王瑞庆先生告知,并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王瑞庆先生所持公司900,000股股份已于2026年10月16日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受让方为王梓旭。

三、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因本次过户的股份已设定质押,在本次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登记后,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 数量(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王瑞庆是900,0003.93%0.76%2024/5/172026/10/16何明斌
合计-900,0003.93%0.76%---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本次被司法变卖过户前的持股数量22,880,000股为基数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各列数字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本次被司法拍卖过户后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四、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因本次过户的股份已被司法再冻结,在本次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登记后,股东股份冻结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1、本次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司法 再冻结股份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 股及限售 类型冻结起始日解冻日期
王瑞庆是900,0003.93%0.76%是; 首发限售股2025/8/62026/10/16
合计-900,0003.93%0.76%---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本次被司法变卖过户前的持股数量22,880,000股为基数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司法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王瑞庆21,980,00018.51%9,422,26842.87%7.94%
李雯12,000,00010.11%710,0005.92%0.60%
李轩12,000,00010.11%00.00%0.00%
合计45,980,00038.72%10,132,26822.04%8.53%
注:1、“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本次被司法拍卖过户后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2、王瑞庆先生被冻结的9,422,268股,其中5,087,968股为已质押股份司法再冻结。

五、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拍卖 数量(股)累计被标记 数量(股)合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王瑞庆21,980,00018.51%900,00000.76%
李雯12,000,00010.11%000.00%
李轩12,000,00010.11%000.00%
合计45,980,00038.72%900,00000.76%
六、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的情况
本次股份司法变卖过户完成后,王瑞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2,880,000股减少至21,980,000股,持股比例由19.27%减少至18.51%。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6,880,000股减少至45,980,000股,持股比例由39.48%减少至38.72%。其中,王瑞庆先生持股比例由19.27%降至18.51%,跨越19%整数倍刻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9.48%降至38.72%,跨越39%整数倍刻度,即,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王瑞庆  
住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李雯  
住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李轩  
住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0月16日  
权益变动过程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11日完成王瑞庆先生持有 的900,000股公司股份的变卖,该900,000股股份于2026年10月16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王瑞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22,880,000股减少至21,980,000股,持股比例由19.27%减少至 18.51%。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6,880,000股减少至45,980,000股,持股比 例由39.48%减少至38.72%。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天力锂能股票代码301152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900,0000.76 
合计900,0000.7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司法变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王瑞庆合计持有股份22,880,00019.2721,980,00018.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22,880,00019.2721,980,00018.51
李雯合计持有股份12,000,00010.1112,000,00010.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2,000,00010.1112,000,00010.11
李轩合计持有股份12,000,00010.1112,000,00010.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2,000,00010.1112,000,00010.11
合计持有股份46,880,00039.4845,980,00038.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46,880,00039.4845,980,00038.72 
注:各列数字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 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江 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日10时起(延时的除外),在江 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变卖公司股 东王瑞庆先生持有的900,000股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变动情况与已披露的司法处置计划和相 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司法处置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七、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瑞庆先生持有的公司共计900,000股股份司法变卖已完成过户。

2、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变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2%,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王瑞庆先生本次被变卖的股份附有股份限售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在继续履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4.10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规定,本次司法变卖的竞买人应遵守王瑞庆先生作出的相关承诺。

4、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变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八、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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