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昌红科技(30015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近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柏明胜”)签署了《授信协议》(编号:755XY260821T000093),同意向浙江柏明胜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浙江柏明胜与招商银行发生的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4、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书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担保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限: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10月19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25,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1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5%。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100万元(不包括此次担保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7%。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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