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信诺(300252):担保进展

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7:31:34 中财网
原标题:金信诺: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9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6.80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 12 31
年 月 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和2025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信诺”)和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莞讯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讯诺”)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为支持东莞金信诺和东莞讯诺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前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分别为人民币9,000.00万元整和人民币4,50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 保方担保 方持被担保 方最近已审议通 过的担保本次担保 前担保余本次新 增担保本次担保 后担保余担保余额 占上市公剩余可 用担保是否 关联
  股比 例一期资 产负债 率额度额额度额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 比例额度担保
深圳金 信诺高 新技术 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 金信 诺100%84.32%30,000.0010,668.009,000.0010,668.004.31%19,332.00否
 东莞 讯诺51%66.01%10,000.000.004,500.004,500.001.82%5,500.00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金信诺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67,074,344.02532,416,694.59
负债总额388,568,969.36448,908,368.26
净资产78,505,374.6683,508,326.33
项目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76,760,041.15146,364,521.69
利润总额-1,459,647.685,452,058.52
净利润831,706.335,002,677.53
2、东莞讯诺
(1)基本信息

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91,230,921.48357,715,033.44
负债总额179,390,728.00236,139,011.22
净资产111,840,193.48121,576,022.22
项目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37,386,655.07325,234,601.90
利润总额8,428,623.0014,629,320.86
净利润7,777,237.059,735,828.7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东莞金信诺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保证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担保金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整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2、东莞讯诺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保证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东莞讯诺电子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担保金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整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45.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45,0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66.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东莞金信诺《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东莞讯诺《最高额保证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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