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000803):单一第一大股东变更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57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单一第一大股东变更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山东高速黄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产投”),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变更为高速产投,直接持有公司18.92%的股份;高速产投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由112,745,751股增加至221,554,584股,持股比例由24.18%增加至38.52%。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0号)(生效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向高速产投发行股份的工作,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10月16日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披露的《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高速产投、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光伏”)、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嘉锐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红牛壹号”)、福州山高禹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高禹阳”)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高速产投本次参与认购资金来源于其合法自有资金。 4、本次发行完成后,高速产投、山高光伏、红牛壹号、山高禹阳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承诺,高速产投本次认购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山高光伏、红牛壹号、山高禹阳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为18个月。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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