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30016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6-045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33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兼总裁姜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78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或经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67,265,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935%;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175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3,731,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80%。 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6,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6,999,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750%。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薛冰鑫、见证律师林思汉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参加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10 16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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