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星徽股份(300464):诉讼事项公司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6-111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公司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0,201.89万元(违约金暂计至2026年10月15日);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判令孙才金、朱佳佳等9名被告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8,911.34万元,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暂计1,290.56万元,合计金额约10,201.89万元,伍昱、黄浩钦对其中部分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鉴于判决履行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粤06民初65号】,公司与孙才金、朱佳佳等11名被告有关的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已判决。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4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暨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本次判决情况 1、判决的日期:2026年10月15日; 2、判决的结果: (1)被告孙才金、朱佳佳、太阳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谷”)、深圳市亿网众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网众盈”)、深圳市广富云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富云网”)、深圳市恒富致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富致远”)、深圳市泽宝财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宝财富”)、新余市顺择同欣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择同欣”)、新余市顺择齐欣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择齐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附表载明的各自应付业绩补偿金额分别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8,911.34万元;(2)被告孙才金、朱佳佳、太阳谷、亿网众盈、广富云网、恒富致远、泽宝财富、顺择同欣、顺择齐欣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支付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孙才金、朱佳佳、太阳谷、亿网众盈、广富云网、恒富致远、泽宝财富、顺择同欣、顺择齐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以8,911.34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倍,自2024年5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4)被告伍昱对本判决确定的被告顺择齐欣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5)被告伍昱对本判决确定的广富云网、恒富致远的支付义务中2018年度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6)被告黄浩钦对本判决确定的被告泽宝财富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7)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注:违约金暂计至2026年10月15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暂统一为3%,以上业绩补偿款及违约金合计约10,201.89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287.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3%。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判令孙才金、朱佳佳等9名被告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8,911.34万元,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暂计1,290.56万元,合计金额约10,201.89万元,伍昱、黄浩钦对其中部分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因判决生效后的履行及执行结果、相关款项能否实际收回及收回时点均存在不确定性,故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4)粤06民初65号】。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附表 1: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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