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300333):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333 证券简称:兆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泰然大厦C座1605室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恺言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1人,代表股份24,58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7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5人,代表股份23,50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1人,代表股份24,58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07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5人,代表股份23,50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68%。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10、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曹平生律师、李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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