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震裕科技(300953):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4 债券代码:123282 债券简称:震裕转0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145.53% 的担保额度预计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1%。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权范围内。本次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4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6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6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6 ( )上披露的《关于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2)。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范斯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苏州范斯特对其全资子公司范斯特(江苏)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1、债务人:范斯特(江苏)有限公司 2、保证人(甲方):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6、保证范围 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 (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8、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1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预计总金额为646,9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25,835.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14,835.88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