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30094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16日 21:01:32 中财网
原标题:南极光: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连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9,115,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17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7,853,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62,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6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62,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6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62,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2%。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董事赵传淼先生、独立董事方泽南先生、刘宏灿先生、李伟相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贾战宁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 称表决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 
1.00《关于 补选第总表决情 况98,596,25699.4757%519,7000.5243%00.00 00%0通过
 三届董 事会独 立董事 的 议 案》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743,12058.8461%519,70041.1539 %00.00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程兴、廖敏
3、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