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30008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16日 21:01:30 中财网
原标题:海默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30
2 2026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10月16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71号甘肃农垦总部经济大厦A座19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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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勤杰
7、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9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6人,代表公司股份155,923,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3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117,542,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19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82人,代表公司股份38,381,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公司股份4,080,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公司股份9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公司股份3,985,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4%。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9名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4、本次股东会聘请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郝健翔律师、陈澎波律师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 称表决分 类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 
1.00《关于 补选独 立董事 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155,540,63999.7544%69,4000.0445%313,6000.2011%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3,697,96090.6150%69,4001.7006%313,6007.6845% 
2.00《关于 变更注 册资本 并修订 〈公司总表决 情况154,989,83999.4011%620,3000.3978%313,5000.2011%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3,147,16077.1181%620,30015.1999%313,5007.6820% 
2

 章程〉 的议 案》决情况       
3.00《关于 拟续聘 会计师 事务所 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154,991,83999.4024%619,7000.3974%312,1000.2002%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3,149,16077.1671%619,70015.1852%312,1007.6477% 
提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郝健翔、陈澎波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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