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电子(30045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6-094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26层公司1号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云春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64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63,334,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0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54,573,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1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59人,合计持有股份数8,761,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6%。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561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8,873,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2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1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559人,合计持有股份数8,761,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6%。 9、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60,999,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51%;反对1,840,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7%;弃权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975,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146%;反对1,840,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385%;弃权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9%。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张阿斌先生、刘波先生回避表决。 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61,038,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93%;反对1,787,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6%;弃权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015,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586%;反对1,787,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491%;弃权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23%。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张阿斌先生、刘波先生回避表决。 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61,028,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29%;反对1,804,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0%;弃权6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004,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414%;反对1,804,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07%;弃权6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9%。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张阿斌先生、刘波先生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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