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301021):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6-048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15: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3.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15-15: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在2026年10月26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10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创路南山智城A1、A2栋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6年10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2均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进行,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6.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余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公司将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0月2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创路南山智城A1、A2栋11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755-86353200。 传 真:0755-86355000。 电子邮箱:inno@inno-las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创路南山智城A1、A2栋11楼证券部。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1021 投票简称:英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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