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智飞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时间:2026年10月16日 20:51:25 中财网
  CFi.CN讯:智飞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2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2026-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10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82,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0327%,最高成交价为12.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6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99,0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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