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30095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控股股东江苏摩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宿迁市鸿德轩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控股股东江苏摩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摩锐”)持有公司股份64,2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扣除当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8,760股,下同)的37.98%。江苏摩锐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14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持股5%以上股东宿迁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德轩”)持有公司股份27,686,1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36%。鸿德轩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14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 近日,公司收到了江苏摩锐、鸿德轩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江苏摩锐、鸿德轩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数量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实际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江苏摩锐、鸿德轩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摩锐、鸿德轩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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