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60304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俞黎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列席3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1、本次会议议案1、2、3为特别决议,已经获得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议案1、2、3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参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佳梅、倪煜棋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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