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健科(920285):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
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健科”、“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于 2026年 7月 3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6年 8月 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2243号)。本次发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担任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及渤海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证券简称为“远大健科”,证券代码为“920285”。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20.30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初始发行数量为 1,8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6,900.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的 26.09%。发行人授予光大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即 270.00万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2,0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7,170.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28.87%。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7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数量的13.04%。 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 根据《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光大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70.00万股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00%。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2,0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7,170.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28.87%。 一、本次发行申购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6年 10月 14日(T日)结束。 (一)网上申购缴款情况 (1)有效申购数量:66,533,617,600股 (2)有效申购户数:538,278户 (3)网上有效申购倍数:3,696.31209倍(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二)网上配售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上配售原则,本次网上发行获配户数为 88,756户,网上获配股数为 1,800.00万股,网上获配金额为 365,400,000.00元,网上获配比例为 0.0270539926%。 二、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合计 270.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15.00%(不含超额配售部分股票数量),发行价格为 20.30元/股,战略配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54,810,000.00元。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光大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6年 10月 14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270.00万股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13.04%;同时网上发行数量扩大至 1,80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发行股份数量 10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 86.96%。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2,0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7,170.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28.87%。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新股发行费用总额为 4,704.17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5,089.14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1)保荐费用:150.00万元;(2)承销费用:2,407.8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791.47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参考市场承销保荐费率平均水平,综合考虑双方战略合作关系意愿,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1,084.91万元;参考市场会计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3、律师费用:825.47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长期合作的意愿、律师的工作表现及工作量,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35.99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37.29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金额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 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恩雨 住所: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 29号 联系人: 胡祥伟 电话: 022-6883965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陵(代)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联系人: 权益资本市场部 电话: 021-52523071 联席主承销商: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安志勇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住所: 101室 联系人: 资本市场总部 电话: 022-23839023 发行人: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19日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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