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特(92018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8:21:41 中财网
原标题:康美特: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189 证券简称:康美特 公告编号:2026-098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葛世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1,954,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83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569,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817%。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569,33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葛世立、北京康美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569,33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葛世立、北京康美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569,33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葛世立、北京康美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569,33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葛世立、北京康美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569,33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葛世立、北京康美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 数比例票 数比例
1《关于<北京康 美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 案)>的议案》9,921,934100%00%00%
2《关于<北京康 美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9,921,934100%00%00%
3《关于<北京康 美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9,921,934100%00%00%
4《关于公司与 激励对象签署 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的议 案》9,921,934100%00%00%
5《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 案》9,921,934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昆 孙小迪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0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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