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诺思(68871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 10月 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 199号中心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常艳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人,列席 9人。 2、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燕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 2、 议案 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惠、陶宇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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