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达(3015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9:17:42 中财网
原标题:陕西华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陕西华达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7元,并于2023年10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81,020,000股变更为108,026,7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6,831,513股,占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0.3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1,195,187股,占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9.62%。

2024年4月1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144,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10月1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共计20,136,912股(占公司总股本18.64%)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6月18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8,02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合计转增43,210,68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151,237,380股。

2025年10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共计38,68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5821%)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51,237,38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3,69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7,544,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陕西电子西京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西安创联电气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的具体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公司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4、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公司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5、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6、本公司承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从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公司应上缴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10月19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3,08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0973%。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1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1陕西电子西京电气集团有限公司53,080,30053,080,300
合计53,080,30053,080,3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陕西电子西京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将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杨成云 康明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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