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9:16:56 中财网
原标题:大地海洋: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6-026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10月19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50,443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3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海洋”)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本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日:2024年10月14日
2、授予数量:234.00万股
3、授予人数:3人
4、授予价格:9.5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3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4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票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
卓锰刚董事、董秘78.0033.33%0.72%
孙 华副总经理78.0033.33%0.72%
核心管理人员(1人)78.0033.33%0.72% 
合计234.00100.00%2.15%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上表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二、关于本次归属事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1、鉴于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8,919,88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933,706股后的总股本107,986,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395,854.6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32,395,8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1,315,74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故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9.52-3/10)/(1+3/10)=7.09元/股,调整后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授予数量Q=234.00*(1+3/10)=304.20万股。

2、鉴于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41,315,74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1,106股后的总股本141,294,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129,46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9月24日实施完毕。故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7.09-1/10=6.99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无差异。

三、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0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修订后的《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6、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议案》。

7、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4日,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10月14日起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10月14日至2027年10月13日。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归属条件。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 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 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2023年净利润或 以2023年净利润 第二 营业收入为基数, 或营业收入为基 个 2025年净利润增长 数,2025年净利 归属 率不低于20%或营收 润增长率不低于 期 增长率不低于50% 12%或营收增长率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 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6]第ZF10459号): 2025年经审计的公司合 并报表所载营业收入为 1,374,327,038.37元,  
 归属 期业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二 个 归属 期以2023年净利润或 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20%或营收 增长率不低于50%以2023年净利润 或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5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12%或营收增长率

   不低于30% 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 46.59%,公司业绩达到第 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的触发值,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为 93.19%。
      
 业绩完成比例(A)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X)   
 A≥AmX=100%   
 An≤AX=A/Am   
 AX=0%   
      
(五)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 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根据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 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当期归属比例。 具体如下: 评价等 A(优 B(良 C(合 D(不 级 秀) 好) 格) 合格) 个人层 面归属 100% 60% 0% 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个人当年计划可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 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等级均 为“A”,拟归属股份可 全部归属。    
 评价等 级A(优 秀)B(良 好)C(合 格)D(不 合格)
 个人层 面归属 比例100%60%0%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合计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850,443股。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归属日:2026年10月19日
2.归属数量:850,443
3.归属人数:3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万 股)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的比 例
卓锰刚董事、董秘101.4028.348127.96%
孙 华副总经理101.4028.348127.96%
核心管理人员(1人)101.4028.348127.96% 
合计304.2085.044327.96% 
6.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的情况。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10月19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归属数量:850,443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6年10月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225号),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根据2026年10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850,443股,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7.09元/股调整为6.99元/股。截至2026年10月8日止,本次股票激励实际由3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850,443.00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425,22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5,221.00股),增加注册资本850,443.00元,股本850,443.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166,185.00元,折合股份总数142,166,185.00股(每股面值1元)。上述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6.99元,股票认购款总额为人民币5,944,596.57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0月19日。

七、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办理股份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

八、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141,315,742850,443142,166,185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41,315,742股增加至
142,166,185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本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一)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二)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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