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9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彦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1名,代表股份70,471,05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333%(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69,248,0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8名,代表股份1,222,97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5.1333%。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62,104,62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383,3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9,721,323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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