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纳百川(301667):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667 证券简称:纳百川 公告编号:2026-038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百川(滁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公司”)在民生银行温州分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限额为1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公司为滁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滁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0,766.82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滁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5,766.82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纳百川(滁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北路1777号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71MA8N93WU94 4、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10月8日 6、法定代表人:陈荣贤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滁州公司100%股权 10、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91,138.34万元,负债总额为64,245.2726,893.07 2026 1-6 38,451.33 万元,净资产为 万元, 年 月营业收入为 万元,利润 总额为-2,508.58万元,净利润为-1,922.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7,382.65万元,负债总额为68,572.17万元,净资产为28,810.48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77,057.27万元,利润总额为986.31万元,净利润为1,198.1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上述两个报告期末,滁州公司未涉及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滁州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保证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纳百川(滁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最高债权额条款下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限额:1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公司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0亿元。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5,766.82万元,占公司202535.7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民生银行温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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