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300093):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接受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融资租赁和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融资租赁和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数海”)与经产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产融租”)于2026年10月13日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24个月。同时,金刚数海与经产融租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昊新能源”)与经产融租签署了《抵押合同》,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张栋梁先生分别与经产融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金刚数海、欧昊新能源、张栋梁先生共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融资租赁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由不超过1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25亿元,本次新增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在融资租赁业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实际控制人张栋梁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提供其他资产抵押担保,其中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亦可在前述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融资租赁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接受无偿担保事项均在上述融资额度和担保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经产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166号西安工业设计产业园凯瑞B座A19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融资租赁主营租赁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的销售,租赁及维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活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同业拆借、股权投资等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西安经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陕西满庭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3.5%、33.5%、33%的股权。 经产融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一)金刚数海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人:经产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物:高性能服务器设备 标的物买受价格:5,000万元 起租日:《租赁物买卖合同》项下甲方支付首笔买受价款之日。 租赁期限:共24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二)金刚数海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出质人: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经产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质押财产:甲方对应收账款债务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人工智能算力技术服务合同》项下的全部应收账款。 质押担保范围:甲方在主合同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及责任,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上述债务的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利息、复利、罚息按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三)欧昊新能源签署的《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经产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抵押人: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付的基础租金、溢价租金、保证金、手续费、违约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抵押权的费用和因承租人和抵押人违约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 担保金额:人民币5,318.64万元 抵押期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承租人主合同项下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三年,抵押权人同意主债务展期的,抵押期限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抵押物: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所列财产作为抵押物设定抵押。 (四)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经产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被保证人: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丙方应承担或履行的全部债务、义务及责任,被担保的租金金额为人民币5,318.64万元。此外,还包括以下:丙方根据《融租合同》的约定应向甲方履行的保证金、手续费、留购款、维修更换费用等全部债务;丙方违反或未履行《融租合同》或《融租合同》被解除而产生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赔偿直接及间接损失,返还租赁物等;甲方为实现其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融租合同》项下丙方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经产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张栋梁(以下简称“乙方”) 被保证人: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丙方应承担或履行的全部债务、义务及责任,被担保的租金金额为人民币5,318.64万元。此外,还包括以下:丙方根据《融租合同》的约定应向甲方履行的保证金、手续费、留购款、维修更换费用等全部债务;丙方违反或未履行《融租合同》或《融租合同》被解除而产生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赔偿直接及间接损失,返还租赁物等;甲方为实现其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融租合同》项下丙方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五、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关联方本次共同为金刚数海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且本次关联方提供担保为无偿,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亦无需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被担保方为全资孙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财务实施管控。 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持续监控其现金流及经营状况,本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张栋梁先生累计已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6,641.38万元(含本次),全部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3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59,141.38 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622.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各方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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