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14日 20:07:47 中财网
原标题:蜂助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6-06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660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10楼6号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罗洪鹏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205人,代表股份125,294,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1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63,455,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5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02人,代表股份61,838,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241%。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共计201人,代表股份6,890,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199人,代表股份6,769,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1%。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85,327,403股,其中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1,979,780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3,347,623股。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 名称表 决 分 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结 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 增加 2026年 度向银 行等金 融或非 金融机 构申请 综合授 信额度 并由公 司控股 股东及 实际控 制人提 供担保 暨关联 交易的 议案》总 表 决 情 况29,833,3 3299.18 24%237,72 00.79 03%8,2000.027 3%95,214 ,766通过
  其 中, 中 小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6,644,49 996.43 10%237,72 03.45 00%8,2000.119 0%0 
2.00《关于 增加 2026年 度对外 担保额 度预计 的议总 表 决 情 况124,961, 29899.73 44%291,72 00.23 28%41,00 00.032 7%0通过
 案》其 中, 中 小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6,557,69 995.17 13%291,72 04.23 37%41,00 00.595 0%0 
3.00《关于 公司签 署算力 服务器 采购协 议的议 案》总 表 决 情 况125,195, 02899.92 10%95,5900.07 63%3,4000.002 7%0通过
  其 中, 中 小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6,791,42 998.56 34%95,5901.38 73%3,4000.049 3%0 
注:议案1关联股东罗洪鹏、广州蜂助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诺为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雪锋、陈虹燕回避表决。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倪洁云律师、陈光为律师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和《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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