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9:42:37 中财网
原标题:振邦智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志杰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105,755,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8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5,550,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205,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205,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205,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5%。

(3)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 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105,695, 62799.942 9%56,5600.05 35%3,8000.003 6%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45,07070.617 7%56,56027.5 325%3,8001.849 8%0 
2.00《关于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105,708, 52799.955 1%43,6600.04 13%3,8000.003 6%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57,97076.897 2%43,66021.2 53%3,8001.849 8%0 
3.00《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105,698, 92799.946 %56,5600.05 35%5000.000 5%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48,37072.224 1%56,56027.5 325%5000.243 4%0 
以上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赵仁英律师、张潇扬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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