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00051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公告编号:临2026-55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 一期21栋22层公司中会议室。 5、股东会召集人:董事局。 6、主持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8人,代表股份179,641,66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9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3,289,36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2人,代表股份76,35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77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4人,代表股份76,356,3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0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2人,代表股份76,352,3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29%。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局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骏、王朕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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