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301093):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4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雪女士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徐立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6年6月23日,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雪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窗口期不减持,下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625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1%;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徐立中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75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1%。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163,869,265股(公司总股本163,970,594股剔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1,329股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8,193,463.25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计转增股份 49,160,779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3,131,373 2026 7 15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年 月 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6年7月16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 本次减持事项与刘雪女士、徐立中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刘雪女士、徐立中先生作出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本人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雪女士、徐立中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2、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雪女士、徐立中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刘雪女士、徐立中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18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雪女士、徐立中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刘雪女士、徐立中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刘雪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徐立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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