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301390):豁免股东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 2、本次豁免股东承诺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会是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叶肖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张伟之配偶谢晴,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的股东钟宜国,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股东徐世峰,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上述承诺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肖华先生、股东谢晴、徐世峰、钟宜国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豁免承诺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一)豁免承诺的原因 2026年9月16日,公司股东杭州一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晟投资”)、杭州点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点力投资”)、杭州定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晟投资”,一晟投资、点力投资、定晟投资以下合称“员工持股平台”)、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仁德先生、杭州炬华联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叶肖华先生与中软国际(西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软西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软西安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转让方合计持有的公司17,806,2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8%,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53.00元,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943,730,720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软西安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肖华、股东谢晴、徐世峰、钟宜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叶肖华通过一晟投资、点力投资和定晟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0.87%股份,谢晴通过一晟投资和定晟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公司4.67%股份,徐世峰通过一晟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42%股份,钟宜国通过一晟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00%股份。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肖华、股东谢晴、徐世峰、钟宜国相关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限制,本次申请豁免事项是完成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前提条件。 (二)豁免承诺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肖华拟申请豁免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内容为:“若本人仍然担任经纬股份的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所持有经纬股份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的经纬股份股份”。股东谢晴、徐世峰、钟宜国拟申请豁免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内容为:“若本人或本人配偶仍担任经纬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或本人配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或本人配偶间接所持有经纬股份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或本人配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或本人配偶所间接持有的经纬股份股份”。即,上述承诺主体申请豁免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对于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制转让承诺。除上述申请豁免的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内容外,叶肖华、谢晴、徐世峰、钟宜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其他承诺内容维持不变。 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系叶肖华、谢晴、徐世峰、钟宜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自愿作出的承诺,未包含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表述,不属于《监管指引第4号》规定的不得变更或豁免的情形,符合《监管指引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承诺豁免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肖华、股东谢晴、徐世峰、钟宜国上述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有利于积极推动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引入新的具有行业资源与运营管理经验的股东,以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豁免股东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事项符合《监管指引第4号》《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豁免股东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事项。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有利于积极推动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符合《监管指引第4号》《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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