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新宁物流(300013):重大诉讼事项进展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6-048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涉案金额:一审判决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子公 司赔偿64,526,379.32元及相应利息,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 的判决结果尚未执行,对上市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宁”)作为原告起诉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26年1月由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受理,2026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珠海冠宇向深圳新宁赔偿 64,526,379.32元及相应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以及2026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审被告珠海冠宇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6)粤0310民初83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粤03民 终40952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情况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69,438.96元(已由珠海冠宇预交),由上诉人珠海冠宇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4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494.00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100%。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小额诉讼案件情况发生了相应的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尚未执行,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积极跟进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粤03民终40952号《民事判 决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0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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