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688213):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9:27:01 中财网

原标题:思特威: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代码:688213 股票简称:思特威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martSens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桂业路 188号)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6,760,482股
2、发行价格:87.05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99,999,958.1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168,722,597.98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目 录
释 义............................................................................................................................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3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3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3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3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4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5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5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8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28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28
三、审计机构 .......................................................................................................... 28
四、验资机构 .......................................................................................................... 29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0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2
一、备查文件 .......................................................................................................... 32
二、查询地点 .......................................................................................................... 32
三、查询时间 .......................................................................................................... 32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思特威指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指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指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方案/《发行与承销方案》指《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 券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公司章程》指《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指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 易所上市、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的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及 2026年 1-6月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martSens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桂业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 889号科技绿洲四期 8号楼
股票简称思特威
股票代码688213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439,067,257元
法定代表人徐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P3P5Q
邮政编码200233
公司网址www.smartsenstech.com
电子信箱ir@smartsenstech.com
联系电话021-64853572
联系传真-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半导体芯片的研发、技 术成果转让,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 硬件及辅助设备、集成电路芯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 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性能 CMOS图像传感器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作为致力于提供多场景应用、全性能覆盖的 CMOS图像传感器产品企业,公司产品已被广泛应用在安防、机器视觉、智能手机、汽车电子、工业感知等众多高科技应用领域,并助力行业向更加智能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突破 90亿元,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在智能手机、智慧安防及汽车电子三大核心领域稳居行业前列。据 TSR统计,2020至 2024年公司连续五年蝉联全球安防 CIS出货第一;2024年,公司跻身全球车载 CIS市场出货第四、国内第二,全球手机 CIS市场出货第五,市场竞争力持续凸显。

公司凭借长期的行业积累和杰出的产品质量,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产品不仅应用于海康威视、宇视科技、大疆创新、奥比中光、科沃斯、网易有道、小米科技、OPPO、vivo、三星电子、比亚迪、零跑、吉利、上汽、广汽、东风日产等各领域头部品牌。同时辐射众多中小规模客户,实现了核心客户深度绑定与长尾客户广泛覆盖。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了多个奖项,代表了社会各界对公司研发实力的高度认可。如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2024年度上海市集成电路设计业销售前十”、物联之星“2024年度中国物联网企业 100强”、华强电子网“2024年度电子元器件行业优秀国产品牌企业”、AspenCore“十大中国 IC设计公司”、a&s安全自动化“2025全球安全产业数字化创新榜创新 50强”、集微网及半导体投资联盟评选的“年度半导体上市公司领航奖(CIS传感器)”、潮电智库及深圳市摄像头行业协会评选的“2025年影像行业年度奖-年度最具影响力企业奖”等。公司 Star Light (SL) Series超星光级系列 4MP图像传感器 SC485SL也以卓越的产品性能脱颖而出,荣获 2025年度“最佳传感器/MEMS奖”。与此同时,公司凭借在高端成像技术领域的突破性研究成果(论文)成功入选 ISSCC 2026,成为此届大会唯一一家入选的中国 CMOS图像传感器企业,是继 ISSCC 2019后再次在高端成像技术领域取得重大新突破,为全球影像产业发展带来了全新助力,推动了移动影像行业技术升级。

公司将坚持“3+AI”的发展战略,以“研发一代、量产一代、预研一代”的产品开发理念,在“多管齐下”的供应链以及上下游资源体系加持下,持续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突破更高像素、更高灵敏度、更低功耗的 CIS技术壁垒,以完善的产品矩阵、高效的研发效率、优质的客户服务巩固并进一步拓宽与安防、手机、车载领域头部客户的合作深度与广度。同时,公司将全面拥抱 AI发展浪潮,构建“高精感知—高速互连—智能计算”技术闭环,打造 AI视觉和空间智能新发展生态。与此同时,公司将不断强化海外市场布局,加大投入,积极拓展全球业务版图,提升国际市场份额与品牌影响力。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6年 5月 19日出具《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于 2026年 6月 1日出具《关于同意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85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2026年 9月 15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等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确定了《认购邀请书》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投资者名单》”)。《认购邀请书》的拟发送对象共计 238家,具体包括:发行人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的前 20名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基金公司 36家;证券公司 29家;保险机构 13家;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140家。

在公司及主承销商首次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 7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投资者名单》的基础上增加该 7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1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陈学赓
3卢春霖
4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经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

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

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发行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6年 9月 18日(T日)9:00-12:0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37名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37名认购对象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有效 报价
1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6.1110,000.00是是
  81.3230,000.00  
2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 司88.3510,000.00是是
  86.5415,000.00  
  84.7420,000.00  
3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6.1110,000.00是是
4国泰君安私客企业嘉 8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82.9310,000.00是是
  80.2310,500.00是是
  76.6311,000.00是是
5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81.9613,000.00不适用是
  80.1415,000.00  
  77.4117,000.00  
6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 有孚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6.5019,220.00是是
7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 有孚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6.5010,500.00是是
8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 有孚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6.5018,080.00是是
9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 有孚 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6.5010,000.00是是
10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6.5410,000.00是是
11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9.8810,000.00是是
1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9415,510.00不适用是
  81.1917,030.00  
  78.4919,550.00  
1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8821,710.00不适用是
  81.2637,210.00  
14UBS AG82.9516,200.00不适用是
  81.1520,000.00  
  79.3521,100.00  
15J.P. Morgan Securities plc88.1813,000.00不适用是
  82.8816,000.00  
序号投资者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有效 报价
  78.1818,800.00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3.6913,600.00是是
  78.8914,900.00  
17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86.0020,000.00是是
18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高毅-晓峰 1号睿远证券投 资基金82.9510,000.00是是
19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高毅晓峰 2号致信基金82.9520,000.00  
20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90.5525,000.00是是
  90.0635,000.00  
21上海创功通讯技术有限公司85.6410,000.00是是
22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6411,950.00不适用是
  83.6621,300.00  
  80.6932,710.00  
23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 战略汇智基金87.0535,000.00是是
  83.5545,000.00  
24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 战略聚智基金87.0535,000.00是是
  83.5544,000.00  
25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 战略英智基金87.0538,000.00是是
  83.5548,000.00  
26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 战略才智基金87.0545,000.00是是
  83.5557,000.00  
27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 战略同智基金87.0512,000.00是是
  83.5515,000.00  
28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 战略创智基金87.0514,000.00是是
  83.5517,000.00  
29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 战略启舟基金87.0516,000.00是是
  83.5520,000.00  
30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8.3310,000.00是是
3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4.1131,530.00是是
  81.2155,100.00  
  79.3378,200.00  
序号投资者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有效 报价
3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6513,670.00不适用是
  83.8324,940.00  
  77.5342,370.00  
3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6.0618,870.00不适用是
  84.2633,540.00  
  81.1449,320.00  
34上海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82.0020,000.00是是
  86.0015,000.00  
  89.0010,000.00  
35华芯鼎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90.0060,000.00是是
  88.5070,000.00  
  87.5080,000.00  
36成都高新芯动能华景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6.0010,000.00是是
37上海飞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0.0010,000.00是是
  86.6010,000.00  
4、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7.05元/股,发行数量为 36,760,4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99,999,958.10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1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华芯鼎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9,190,120799,999,946.006
2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才 智基金5,169,442449,999,926.106
3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英 智基金4,365,307379,999,974.356
4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4,020,677349,999,932.856
5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汇 智基金4,020,677349,999,932.856
6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聚 智基金3,905,805340,000,325.256
7J.P. Morgan Securities plc1,493,394129,999,947.70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8上海飞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148,76599,999,993.256
9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48,76599,999,993.256
10上海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1,148,76599,999,993.256
11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148,76599,999,993.256
合计36,760,4823,199,999,958.10-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公司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0,000.00万元(含本数),且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230,677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1,808,204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 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36,760,4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99,999,958.10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年 9月 1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76.54元/股,即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7.05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3.73%。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9,999,958.1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1,277,360.12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68,722,597.98元。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证券法》《注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6年 9月 18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 11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年 9月 2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 70044970_B02号),截至 2026年 9月 23日,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3,199,999,958.10元。2026年 9月 24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年 9月 2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 70044970_B03号),截至 2026年 9月 24日 11时,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6,760,482股,发行价格87.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9,999,958.1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1,277,360.12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8,722,597.9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6,760,48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131,962,115.98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发行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用途
思特威 (上海) 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安亭支行121935449810008面向高性能影像应用的 CIS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宁 支行98490078801900008357面向高性能影像应用的 CIS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大柏树支 行216380100100447066面向高性能影像应用的 CIS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8110201013702177204面向高性能影像应用的 CIS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
 星展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30024533388面向高性能影像应用的 CIS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用途
   目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15001382412391面向高性能影像应用的 CIS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 海分行10000140135面向智能驾驶的CIS解决方 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上海 市分行31000109000000100421面向智能驾驶的CIS解决方 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徐汇支 行454645011637面向智能驾驶的CIS解决方 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 区分行50131001106969204面向视觉 AI的 CIS和端侧 AI ASIC解决方案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浦东 分行31050161384100002336面向视觉 AI的 CIS和端侧 AI ASIC解决方案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2900000510120100159737面向视觉 AI的 CIS和端侧 AI ASIC解决方案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市卢 湾支行1001208729300235991面向视觉 AI的 CIS和端侧 AI ASIC解决方案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15001382512390补充流动资金
飞凌微 (上海) 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安亭支行121950826210008面向视觉 AI的 CIS和端侧 AI ASIC解决方案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8110201012902177984面向视觉 AI的 CIS和端侧 AI ASIC解决方案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36,760,482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华芯鼎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E8YGL29W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 5号 3号楼 2层 201-18B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 5号 3号楼 2层 201-18B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9,309,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获配股数(股)9,190,120
限售期6个月
(2)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才智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90027046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 289号 418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51层
法定代表人裘国根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5,169,442
限售期6个月
(3)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英智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90027046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 289号 418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51层
法定代表人裘国根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4,365,307
限售期6个月
(4)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MA4UU4583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号(自编 1楼)X1301-G4974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号恒健大厦 16楼
法定代表人林茂亮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股数(股)4,020,677
限售期6个月
(5)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汇智基金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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