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特气(68814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船特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船特气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股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2月 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0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411,765股,并于 2023年 4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529,411,76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70,334,01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9,077,746股。 2023年 10月 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4,451,666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2024年 4月 2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4,059,077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5,000,0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382,353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2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42个月(含股份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384,440,92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72.62%。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年 10月 21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一)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公司承诺同意一并遵守。 4、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二)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公司承诺同意一并遵守。 4、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84,440,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62%。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10月 2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船特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船特气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中船特气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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