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000756):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51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会秘书曹长求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333,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48%)的董事会秘书曹长求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曹长求先生发送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份均来源于股权激励授予;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公司董事会秘书曹长求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3,300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1月5日至2027年2月4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曹长求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曹长求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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