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准科技(688003):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7:56:30 中财网
原标题:天准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6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53.55%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52.31%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宁波准智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20500078282757X □不适用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苏州青一投资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20505055187896P □不适用
徐一华?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 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_____________ ?不适用
徐伟□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 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_____________ ?不适用
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一投资”)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青一投资、宁波准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准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徐一华先生控制的企业;徐伟先生是徐一华先生胞兄。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准智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宁波准智于2026年9月21日-2026年10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12,10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4%。

其中1,900,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一华先生将间接持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定向转让给公司总经理蔡雄飞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青一投资、宁波准智、徐一华先生及徐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3.55%减少至52.31%,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整数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 (万股)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 (万股)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 式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宁波准智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3,491.000017.92%3,249.789216.68%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2026/09/21 - 2026/10/13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苏州青一投资 有限公司4,000.000020.54%4,000.000020.54%//
徐一华1,634.00008.39%1,634.00008.39%//
徐伟1,305.00006.70%1,305.00006.70%  
合计10,430.000053.55%10,188.789252.31%----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 本次权益变动中的1,900,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一华先生将间接持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定向转让给公司总经理蔡雄飞先生,旨在进一步增强团队凝聚力,充分调动优秀管理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管理层个人职业发展与企业长期价值深度绑定。蔡雄飞先生承诺:通过本次大宗交易受让的股份,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不进行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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