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水智能(301513):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证券代码:301513 证券简称:尚水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26.6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66,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611,304.4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6年4月14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6096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2026年4月27日,公司、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葵涌支行(银行账号:775780866990)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2026年9月1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公司已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葵涌支行“高精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775780866990)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对应开立的“高精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葵涌支行“高精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对应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775780866990)的销户手续,账户销户后,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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