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启环(000826):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

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9:56:58 中财网
原标题:*ST启环: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ST启环 公告编号:2026-07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至目前,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及控股子公司因行政诉讼、工程建设纠纷等经营事项提起诉讼累计未结、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6.79亿元;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诉讼等事项为被告累计未结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9.62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16.4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0.73%。

2、前期部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被列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截至目前,相关诉讼(仲裁)判决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87.03亿元。

公司目前总体涉诉及判决待履行金额较大,公司正积极推动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及部分资产处置等措施解决涉诉风险及后续判决履行压力。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进展情况
(一)(2026)鄂13民终1233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鄂13民终1233号),主要内容如下: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水浦华皓源水务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支行
原审被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人广水浦华皓源水务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支行及原审被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2026)鄂1381民初13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本院于2026年9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48,287元,由广水浦华皓源水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2025)鄂1202民初2416号案件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评估拍卖公告,主要内容如下:“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与被执行人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合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25)鄂1202民初2416号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于2025年8月5日查封了被执行人武汉合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如下财产(期限三年):
编号财产名称地址、证号及其他
1不动产被执行人武汉合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湖新 技术开发区吴家湾邮科中路民营高科技综合楼1栋16 层09号不动产(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1007793号)、 名下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吴家湾邮科中路民营高科 技综合楼1栋16层10号不动产(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 2011007794号)、名下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吴家湾邮 科中路民营高科技综合楼1栋16层11号不动产(证号: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1007795号)、名下位于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吴家湾邮科中路民营高科技综合楼1栋16层12 号不动产(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1007799号)、名下 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吴家湾邮科中路民营高科技综 合楼1栋16层13号不动产(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 2011007797号)、名下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吴家湾邮
  科中路民营高科技综合楼1栋16层14号不动产(证号: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1007798号)、名下位于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吴家湾邮科中路民营高科技综合楼1栋16层15 号不动产(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1007796号)、名下 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吴家湾邮科中路民营高科技综 合楼1栋16层16号不动产(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 2011007792号)
特此公告上述财产已由有关部门协助本院登记查封,现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在查封期限内,非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有转移、损毁、变卖、抵押、典当、赠送、租赁等处分行为,不得对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2024)晋0121民初8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晋0121民初8号),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
原告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3日立案后,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一、由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工程款12,620,003.62元;
二、由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公司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3,493,158.36元及自2026年7月1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以技术服务费、设备款、设备安装款、土建工程款实际未付款项为基数,技术服务费、设备款、设备安装款,按年利率3.9%标准计算,土建工程款按照全国银行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
三、由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公司鉴定费450,000元;
四、驳回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9,510元,由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负担118,749元,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负担11,731元,退还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39,0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公司累计未结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16.4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0.73%,相关案件目前尚在审理或调解谈判过程中(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主要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表)。


我方当事 人名称我方地位对方当事人名称案号案由与我方当事人 相关的诉讼标 的额(万元)
公司及相 关子公司被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 司、江西省安达智能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 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铁七 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 公司、湖北铭元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湖北恩哲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山东省工业设备 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等(2026)豫0821民初455号、 (2025)赣0103民初12475号、 (2025)内0502民初13413号、 (2026)陕7102民初1228 号、(2026)鄂2828民初1085 号、(2026)鄂0583民初2525 号、(2026)冀0283民初967 号等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38,693.97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西安航 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湖北三峡华翔集团有 限公司、上海东方泵业(集 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浙江正越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中昇新材料科技(宜兴) 有限公司、诸暨经开启服企(2024)内02民初69号、(2025) 陕0114民初3308号、(2025) 鄂0502民初1178号、(2025) 京0108民初33459号、(2025) 京0108民初101300号、(2026) 皖0104民初17829号、(2025) 浙0681民初11868号/(2025) 浙06民初805号等其他经营 事项纠纷49,679.20
  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泸溪县支行(2025)湘3122民初1666号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7,810.00
公司及相 关子公司原告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吉 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咸宁 市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安区 自规局、新野县人民政府等(2025)晋10行初22号、(2023) 吉行终14号/(2022)吉02行初 23号、(2026)鄂1202行初 75号、(2025)豫13行初48号 等行政诉讼41,327.41
  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赣阳建工集团有限公 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 司等(2026)京0114民初1438号、 (2026)赣0103民初6562号、 (2026)京仲案字第02334号 等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5,845.68
  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浙江天强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湖北国润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淄博泽盛环保有限 公司、中欧云建智能技术有 限公司、华清圣得(北京)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026)沪仲字第1822号、 (2026)浙0681民初8120号、 (2026)武仲裁字第000000818 号、(2026)鲁0304民初3304 号、(2025)京0108执保9771 号、(2026)京0108民初21504 号等其他事项 纠纷20,724.67
合计164,080.93    
三、其他事项说明
前期部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被列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截至目前,相关诉讼(仲裁)判决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87.03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重要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涉诉总体金额较大且部分案件相继审结进入履行阶段,公司整体面临诉讼风险及流动性压力,公司正在全力推动诉讼及执行风险化解工作,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力争尽快妥善解决上述涉诉案件,并将根据诉讼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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