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600229):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

时间:2026年10月11日 19:46:29 中财网
原标题:城市传媒: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2026-02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媒”或“公司”)于近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人数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12名调整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由7名调整为4名,独立董事由5名调整为3名。调整后,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配置
结合董事会人数调整方案,同步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配置,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调整前配置标准调整后配置标准
审计委员会不少于4名3名
提名委员会不少于4名3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少于4名3名
战略委员会不少于4名4名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本次调整董事会人数等事项,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章程条款原章程修订后章程
第七十六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公司有 两位或者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 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 会主任主持。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 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 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 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数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 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 会主任主持。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 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 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 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数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 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5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一到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3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行职务(公司有两位副董事长时,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 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第一百四十一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4名,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少 于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 委员会成员。
第一百四十五条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少于4名,其中独立董事 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提名提名委员会成员为 3名,其中独立董事不少 于 2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提名委
 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 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 露。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 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一百四十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4名,其中独 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 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 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 3名,其中独立董 事不少于 2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 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 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四十七条战略委员会成员不少于4名,召集人由董事 长担任。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战略委员会成员为4名,召集人由董事长 担任。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
 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 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 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 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 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战略委员会的 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 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 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 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 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战略委员会的 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其他治理制度涉及董事会人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数的条款均同步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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