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000582):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钦 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恒 港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经核查,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六条的相关主体(即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 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 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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