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60303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10月11日 16:06:35 中财网
原标题:凯众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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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 10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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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现场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 本次股东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现场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邀请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 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打断与会人员的正常发言以及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 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的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现场会议表决权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 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 股东在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发言不得超过 2次,每次的时间不超过 5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 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本次会议表决时,请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份数表决结果记为“弃权”。

八、 公司聘请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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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27日(星期二)14:30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 813号公司会议室
主要议程:
一、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股东资格审查结果;
三、 提议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 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议案
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 针对会议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问进行回答; 六、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七、 统计投票表决结果(休会);
八、 主持人宣读投票结果;
九、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编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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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王娟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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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 27日

附:王娟女士简历
王娟女士:女,1981年 7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郑州大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院”)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助理、人事部副主任、人事部主任、人力资源总监、黎明大成公司总经理、黎明院副总经理;昊华气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黎明院党委书记、总经理。

议案编号:2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要,2026年 8月 2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CARTHANE MEXICO S.A. de C.V.(以下简称“墨西哥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3,6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最新测算结果,墨西哥子公司在获取融资贷款后,其资产负债率预计达到 70%以上,达到股东会审批标准,为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并恪守合规程序,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进行补充审议,并按规定提交股东会予以批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等具体事宜,签署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10月 27日

议案编号:3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10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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