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000027):财务公司开展低风险投资产品申购及赎回业务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6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深能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深能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深能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深能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深能Y2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公司债券简称:25深能YK01 公司债券代码:524705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1 公司债券代码:524744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2 公司债券代码:524972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3 公司债券代码:524973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4 公司债券代码:525020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公司开展低风险投资产品申购 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品种为风险评级R1、R2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85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开展的投资品种为风险评级R1、R2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提高流动性管理能力和资金收益水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在满足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低风险投资产品的申购及赎回业务,任一时点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85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低风险投资产品申购及赎回事项已经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董事会八届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低风险投资产品申购及赎回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低风险投资产品申购及赎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目的 本次拟投资的品种为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国债及央行票据等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等级为R1、R2),投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后阶段性沉淀资金的收益水平,在低风险前提下实现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的平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财务公司将在不影响成员企业备付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现金流预测合理安排投资,根据市场情况开展相关操作,进一步提升流动性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财务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85亿元开展低风险投资产品申购及赎回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限额内具体实施由财务公司研究决定。 (三)投资方式 财务公司拟采取以直投方式为主、代销平台为辅的投资方式,具体将视实际情况选择。主要投资品种为风险评级R1、R2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五)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务公司自有资金和吸存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投资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评级为R1、R2)的申购及赎回业务事项已经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董事会八届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品种为风险评级R1、R2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受金融市场环境、合作机构资质、产品属性及业务操作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该项投资可能存在市场利率波动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及合规风险、基金产品流动性风险及投资业务操作风险等。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完善投资、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成立专项投资管理小组,配备专业团队,严格按制度及季度策略开展投资交易,常态化跟踪持仓盈亏、标的情况,落实止损机制,实现投资全流程规范可控。 2.严格执行交易对手白名单及五级分类评分准入机制,动态监测合作机构经营、监管及舆情情况,及时开展风险预警,落实分级应急处置,防范信用及合规风险。 3.严控投资品类与持仓集中度,限定低风险、高流动性合规标的,设置持仓额度红线及超限表决机制,常态化开展底层资产穿透核查与流动性监控,保障资产投向合规、流动性充足。 4.规范投资申赎、资金调拨逐级审批流程,严禁违规越权交易,依托风控常态化监控、审计年度专项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全面防范投资操作风险。 投资低风险基金、国债及央行票据等产品可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同时满足财务公司流动性管理及收益需求。 根据投资合同,如投资业务是以收取合同规定的现金流量为目的持有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如投资业务是以在二级市场出售获利为目的持有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财务公司开展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国债及央行票据等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评级为R1、R2)的申购及赎回业务,任一时点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85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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