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业电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21:16:28 中财网
原标题:胜业电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6-083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2026年9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8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至 2026年 10月 8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将《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15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激励对象名单》尚需经过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持续监管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本次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国锋的儿子魏力键先生,魏力键先生现担任公司运营总监一职,在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人员。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魏力键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等北交所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除前述人员外,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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