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福莱蒽特(605566):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20:43:02 中财网
原标题: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7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杭州寰卓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25,000万元0万元是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62,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30.75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10月9日,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坎山支行(以下简称“萧山农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寰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寰卓”)与萧山农商银行发生的融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杭州寰卓由公司100%持有。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不超过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和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新增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寰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李百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KELUY84C  
成立时间2026年6月1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经五路1919号综合楼二 楼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 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 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 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通讯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智能农 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6月30日 /2026年1-6月(未 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计 注
 资产总额43.430
 负债总额1.740
 资产净额41.690
 营业收入00
 净利润-12.330
注:杭州寰卓于2026年6月1日成立,无2025年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坎山支行
保证人: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一)担保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破产管理人报酬和其他合理费用。

(四)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基于杭州寰卓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杭州寰卓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杭州寰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对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以及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能实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0.7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9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且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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