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92007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20:41:32 中财网
原标题:柏星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920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6-083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
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和2026年9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2026年9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7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30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0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激励对象名单》尚需经过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不包括独立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国义先生、赵国祥先生、赵国忠先生,除此之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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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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