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30093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0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8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南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212,8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0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1,04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1,78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3,79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4人,代表股份1,78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1%。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春景律师、宋伟鹏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0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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