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6-02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上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名,董事苏庆灿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晓峰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李晓峰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秘书曹乃恩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且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杨未来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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