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电子(30135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9:56:36 中财网
原标题:东南电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8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0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现场会议召集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一路218号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仇文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8、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9、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7人,代表股份75,528,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638%。(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71,606,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7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3,921,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1人,代表股份6,656,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734,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3,921,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5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 称表决 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变 更部分 募投项 目资金 用途及 部分募 投项目 延期的总表 决情 况75,519,75699.9889%8,4200.0111%00%0通过
 议案         
1.00关于变 更部分 募投项 目资金 用途及 部分募 投项目 延期的 议案其 中, 中小 股东 的表 决情 况6,647,79299.8735%8,4200.1265%00%0通过
1、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吴超律师、曹鑫阳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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