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电子(30135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7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10月9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67.00万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32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38元/股 ?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以及《东南电子2026 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20269 7 www.cninfo.com.cn 年 月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东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37)。 (三)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8)。 (四)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15日。 (二)首次授予登记数量:67.00万股。 (三)首次授予登记人数:32人。 (四)授予价格:8.3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则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2)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年度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除满足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3.00万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前述人员自愿放弃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0.00万股调整为67.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由82.00万股调整为79.00万股。 2.在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未发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情形。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其他内容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9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29号),经验证,截至2026年9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认购资金金额合计伍佰陆拾壹万肆仟陆佰元整(¥5,614,600.00)。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年9月15日,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本次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分布和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十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6年9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9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6%,最高成交价为18.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172,858元(不含印花税、交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累计回购的股份。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十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9月15日,根据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三、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29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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