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300107):董事会秘书离任及聘任董事会秘书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9:56:31 中财网
原标题:建新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学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陈学为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陈学为先生董事会秘书原定任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2026年5月22日至2029年5月2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学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847,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学为先生董事会秘书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陈学为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学为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2026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高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高嵩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知识,具有履职能力。

高嵩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高嵩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本科,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硕士。2007年10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宝马汽车公司全球采购部亚太区,任采购助理经理;2009年9月至2018年6月就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汽车行业高级分析师和军工行业首席分析师。2018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守琛先生系翁婿关系;与公司董事朱泽瑞女士系夫妻关系。

高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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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317-359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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