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医疗(30136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公司已于2026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开始时间: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三路8号美好创亿大厦A座M1层M127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0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熊小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4人,代表股份562,045,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1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57,493,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3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8人,代表股份4,551,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9人,代表股份4,551,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8人,代表股份4,551,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61,160,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6%;反对867,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16,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66,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08%;反对867,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661%;弃权16,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61,160,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5%;反对867,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17,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66,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521%;反对867,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661%;弃权17,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8%。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61,153,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反对874,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7%;弃权17,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59,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983%;反对874,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199%;弃权17,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琼、梁晓华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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