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医疗(30136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10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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