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轴股份(301699):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证券代码:301699 证券简称:洛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轴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并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3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4,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9,1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359,507.0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9,760,492.9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58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的公告》(2026-004),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2: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2026年10月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列车转向架轴承开发及应用”增加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投入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22,300.00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期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闲置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和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品种。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经审议额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和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闲置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效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可随取随用。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占用前述现金管理额度,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且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五、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确有必要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上市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期限等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包含暂未确定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系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长期低效沉淀的过渡性安排,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期限、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中财网
![]() |